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top.jpg
帳號:
密碼:
公佈日期 : 2006-03-13
主旨 : 中央產物保險(股)履約保證保險要保書及履約保證保險單"以品保協會之代償金為自負額"文字業已刪除,請旅行業者安心投保。
內容 :
主旨: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保證保險要保書及履約保證保險單"以品保協會之代償金為自負額"文字業已刪除,請旅行業者安心投保。


說明:
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要保書及保單,載有以品保協會之代償金(保障金)為自負額”之說明,而造成旅行社對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約保證保險不予理賠之疑義,基於上述為避免發生類似問題,中央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已文字業已將要保書”以品保協會之代償金為自負額"文字刪除。日後若發生旅行社倒閉,旅客可主張二種權利,自由擇一行使,將不因自負額問題限制其權利行使。
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104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TEL:27790008 FAX:27790788
本系統由交通部觀光局委託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製作

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以獲得最佳瀏覽效果
本網頁內容屬原著作所有,未經授權,請勿抄襲轉載。
本會所提供資料如有誤,以相關主管機關發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Copyright 2004 Travel Agent Association Of R.O.C,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