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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9-05-12
主旨 : ★98年5月20日上午九點起開始導遊人員職前訓練南部地區報名,98年導遊人員職前訓練報名及相關重要注意事項。
內容 :
一、98年導遊人員職前訓練報名期別確認方式:
點選【培訓】→「輸入身份證字號」查詢,會顯示您目前報名狀況,如有上課期別後,於該期報名繳費截止日前(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郵寄繳交報名資料(第二點說明),並於郵寄5日內上網或來電確認學號!
★所選期別未達50人(無法開班)或超過150人,將分別依申請人所填之後補期別依序排入其他期別,請於網站查詢。

二、掛號郵寄至本會的資料明細如下:(請參考每一期「報名繳費截止日期」)。
1. 2吋半身脫帽照片1式3張及98年導遊職前訓練報名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本年度考試及格,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者,請繳交第2試成績單影本。);複訓者請繳交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複訓公文影本。
3.護照影本(印製結業證書英文姓名用)。
4.訓練費用郵政匯票新台幣5,000元整(複訓者繳交新台幣2,500元整)。
(1)請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2)報名作業完成後,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即將代收之訓練費用繳交觀光局,觀光局另行掣給個人收據。
5.32元掛號回郵信封1個,自行書妥收件人(參訓者本人)姓名、電話、地址。

三、注意事項 退費、退訓、調期作業規定
(一)退費及退訓:
1.報名繳費後至上課前1週提出申請者,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請檢附1.申請書2.觀光局掣發之收據正本3.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含銀行代號、分行別、局號、帳號等),觀光局於3個月辦理退費作業1次(98年10月、12月、98年1月),將費用於次月底前匯入申請人帳戶內);訓練報到當天申請者,依規定不予退費。
2.申請退費者再申請後續訓練期別,將以後補方式處理,並應依本須知第二條參訓作業程序,重新辦理參訓報名手續。

(二)調期:
各期訓練報名完成後,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於報名繳費截止日後,不再受理學員調期請求,除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人無法如期參訓者,於上課前1週提出申請者檢附相關證明,辦理調期或全額退費。
3.如遇颱風,請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本會為避免學員結訓日期延後影響學員權益,安排於受訓期間內擇日補課為原則,惟仍請學員預留延期受訓時間,不得以颱風延期等為由要求調他期補課。申領「執業證」時間將會延後。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請於信封空白處註明:報名導遊訓練)。
電話:(02)2779-0008分機37楊嘉玉、18劉明雄。
傳真:(02)2779-0788、(02)2779-0398
附件 :
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台北市104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TEL:27790008 FAX:27790788
本系統由交通部觀光局委託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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