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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6-05-10
主旨 : 因拉拉山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後段步道封閉期間,配合林務局辦理遊客環境清潔維護費(含保險費)酌收10元案。
內容 :
主旨:
因拉拉山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後段步道封閉期間,配合林務局辦理遊客環境清潔維護費(含保險費)酌收10元案。


說明:
一、95年4月28日因豪雨損害土石鬆動,致拉拉山國有林自然保護區內2號巨木吊橋坍塌,無法通行,是日下午接獲該處大溪工作站全區封園電話通知,桃園縣風景區管理所顧及旅客安全已配合暫停收費,並即時發佈訊息,周知民眾。


二、經該處上函通知,為降低衝擊,封閉該保護區後段步道(即開放2號巨木吊橋前段),建議於封閉期間比照去年12月5日保護區內設施改善工程案模式,配合辦理遊客環境清潔維護費(含保險費)酌收10元乙節,桃園縣風景區管理所擬予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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