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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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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為拉拉山、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延續優惠收費至95年2月28日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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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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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為拉拉山、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延續優惠收費至95年2月28日止案。
說明: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同意延長優惠至95年3月31日止,經該處同意非假日半價優惠至95年2月28日止;另桃園縣風景管理所轄管小烏來風景特定區比照拉拉山延長旨揭優惠辦理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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