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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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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其許可證申請加速處理作業之速件處理費應由需求者負責速件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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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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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其許可證申請加速處理作業之速件處理費應由需求者負責速件處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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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行政業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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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04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TEL:27790008 FAX:2779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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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由交通部觀光局委託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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