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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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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97年12月29日起發行晶片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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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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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97年11月25日至98年2月28日設置晶片護照專屬網站(http://www.epassport.com.tw),登載晶片護照簡介、申辦方式、相片規格說明、宣導說明會場次及相關活動資訊,請民眾逕上該網站查詢。
為鼓勵民眾申辦(換)晶片護照,晶片護照開始發行至98年底宣導期間內,不調漲規費,仍維持現行護照新台幣1200元之收費標準,自99年1月起規費將調漲為新台幣1600元。另為符比例,將現行國內速件處理提前3個工作日(即一個工作日領件)之速件處理費自1000元調降為900元,其餘速件處理費維持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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