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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8-06-23
主旨 : 修正0516「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送件須知」,自中華民國97年6月23日生效。
內容 :
修正申請須知0516「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送件須知」及新增申請須知編碼0523「週末包機之大陸航空公司機組員申請入出境許可送件須知」、0524「週末包機之大陸航空公司機場維修人員申請入出境許可送件須知」、0525「週末包機之大陸航空公司先期人員申請入出境許可送件須知」、0526「週末包機之大陸航空公司駐點人員申請入出境許可送件須知」。
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發文字號:移署出停泰字第09720152451號,並自中華民國97年6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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