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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7-12-27
主旨 : 辦理旅客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商旅業務時,請提醒旅客應確認取得簽證後再啟程。
內容 :
交通部觀光局 函


主旨:
請轉知 貴屬綜合、甲種旅行業於辦理旅客赴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商旅業務時,請提醒旅客應確認取得簽證後再啟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96年12月14日領三字第0965143059號函辦理。


二、據外交部駐杜拜辦事處報稱,最近連續發生國人因誤信代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證業者所謂「抵達時可取得簽證」之說詞,復以部分航空公司未確實查核旅客是否持有簽證即同意登機,導致旅客遭受留滯機場之困擾及不便,國人擬赴該國商旅,務請確認取得簽證後再啟程,以免延誤旅程,造成自身安全、精神及財物損失。


三、相關訊息已登載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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