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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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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2008「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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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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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
壹、 緣起
青年的未來充滿了無限可能,放眼其他國家,在世界舞台的挑戰賽中,青年「公民能力」與「社會態度」往往是國家競爭力發展重要的指標項目之一,因此如何提升青年力量,提供青年各種參與管道與平台,更是進入先進國家之林必需認知的課題。另一方面,國內歷經70年代民主化與80年代本土化的浪潮之後,逐漸邁入全球化與資訊化急速發展的年代,一種有效參與及凝聚共識的機制正是我們社會所需要及企盼,而青年參與公共與事務是發展青年能力及促進青年社會參與最有效方式之一;青年在參與實踐的過程中,不僅可以建立公民意識,促進「公民社會」實現,並且可以影響青年價值觀,豐富人生閱歷、發展自我,體驗學習公民責任。
有鑒於此,青輔會於2005年成立「青年公共參與學苑」並著手規劃「青年公共參與獎」,其主要目的要建立外界對「青年」的正面認同與關注,促進青年對社會的貢獻,形塑青年公共參與的典範,於2006年青年節前夕辦理首屆的「青年公共參與獎表揚大會」,共從282位參選者中選拔出10位得獎人,形成社會大眾對青年公共參與議題之關注。2007年繼續辦理第二屆,除延續2006年「青年公共參與獎」之精神之外,更擴大舉辦,並將此活動提昇為國家級獎項,更名為「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2007年青年參與報名非常踴躍,人數高達422人,反應青年對參與公共事務之認同與熱情,提昇青年對社會貢獻的能見度,展現青年行動力及對公共參與核心價值的實踐。
2008年進入第三屆,將藉由更多年輕人的身體力行,共同來描繪出台灣青年願景,展現青年理想,催發青年動能,呈現青年活力,形成組織網絡,引領社會前進,匯流成為公民社會的新動力。
貳、 目的
一、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建立青年核心價值、形塑青年公共參與典範。
二、促進台灣民主的深化與協助公民社會的形成。
三、展現台灣青年具體公民責任之實踐,建立台灣青年參與的整體圖像。
參、 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青年公共參與學苑
肆、 候選類別與標準
一、審議民主:積極參與各式審議民主會議,以展現理性討論、尊重差異、追求共識的民主素養,並秉持審議民主精神,持續推動公共對話討論,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志願服務:持續參與社會服務,發揚志工精神,並在服務過程中自我學習與轉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社區行動:全面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以帶領地方凝聚共同意識,並整合內、外部資源,回應外在環境之刺激與改變,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NPO經營:主動參與NPO經營管理,以創新的理念提供公共服務,並致力台灣第三部門發展,創造公民社會價值,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五、國際參與:具體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以結合海內外組織網絡,共同倡導國際性議題,並凸顯台灣在國際社會的主體性,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六、公民媒體:對社會公共議題進行建設性的探索和報導,並透過適當媒體管道發表後,對社會產生正面積極影響及效果,足以彰顯青年公共參與精神,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各類獎項分學生、社會及團隊組,每類組原則上各取一名或一隊。另為鼓勵長期投入青年公共參與服務,在青年公共參與領域中具有卓越貢獻者,得由決審委員會選出卓越貢獻獎。
伍、 候選對象
學生組:15-30歲在學青年。
社會組:15-35歲社會青年。
團隊組:5人以上,參與特定服務方案或專案計畫所組成之工作團隊,具有共同事蹟者,其中15-35歲之青年佔該團隊人數2/3以上。
陸、 推薦報名及評選作業
一、推薦單位:
(一) NPO及社區組織。
(二) 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
(三) 各級政府。
(四) 青年公共參與學苑。
各推薦單位每類別至多推薦一名或一隊,青年或團隊並得自我推薦,但不得跨類組報名。曾獲本獎項之同一個人或團體,三年內不得重複報名。
二、 作業流程
(一) 受理報名期間: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
(二) 評選期間:2008年2月1日至3月13日
(三) 公佈與表揚日期:2008年3月29日
三、推薦程序
請自行下載推薦表(詳附表),填寫後請推薦單位(自我推薦者為申請人本人)簽章,連同相關證明資料(含個人2吋正面半身近照或團隊合照1張;及4×6格式有關被推薦人參與事蹟之照片數張)一式8份,於2008年1月31日前寄出(郵戳為憑)或於當日下午六點前親自送達: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選拔工作小組收」(聯絡電話:02-2397-6776;逾期者概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四、評選程序
由主辦單位訂定評審作業原則,進行下列評審程序:
(一) 初評:由青輔會相關同仁組成初評小組,就書面資料及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如有跨類組報名者,由青輔會以E-mail及電話通知申請人選擇一類組參選;申請人不為選擇時,得以申請文件不齊全處理。
(二) 複審:由青輔會就各獎項類別分別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複審委員會擔任評選工作,本階段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就各獎項類別初審合格者分別進行複選,並依各類組參選人數比例選出入圍者數名,並列出入圍推薦理由。
(三) 決審:由青輔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決審委員會擔任評選工作,就全部入圍者之書面資料,參考複審委員所提入圍推薦理由,進行綜合評核,選出各獎項類組得獎人。若該類組無適合人選,獎項得從缺。
複、決審必要時得安排簡報或進行實地訪談
五、評選標準
(一)由評審委員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審:
1. 行動內容豐富性:25﹪
2. 參與特色創意性:25﹪
3. 社會意義影響性:25﹪
4. 青年價值啟發性:25﹪
(二)對於弱勢青年個人或團隊之參選,得由評審委員會就各項評分標準之表現在比例內從優評選,以鼓勵弱勢青年參與公共事務。
柒、表揚與獎勵
每年由主辦單位於青年節辦理公開表揚,得獎青年及團隊發給獎座乙座及證書乙張,另發給獎金新台幣5萬元正,卓越貢獻獎發給獎金新台幣10萬元 正;其優良事蹟公佈於Youth Hub網站並得出版專書或安排相關活動向社會廣為宣介表揚。
捌、權利與義務
為落實「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之實踐核心價值與理念,得獎人應配合青輔會安排之活動:
1.晉見總統、行政院院長等活動。
2.出席青年公共參與活動或其他公益活動。
3.出席相關社區或校園座談、分享會,經驗分享。
4.接受媒體專訪,協助宣揚公共參與。
5.持續從事公共參與事務,並陸續將得獎後參與狀況回報青輔會,提出參與「青年公共參與獎選拔與表揚」活動建言。
6.擔任「青參大使」,持續宣傳青年公共參與理念,以闡揚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意義。
玖、本計畫經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一般資訊
活動期間: 2007-12-01 至 2008-01-31
活動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活動區域: 台北市
活動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3樓
參加對象: 15-35歲在學或社會青年
集合地點: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聯絡資訊
主辦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聯絡電話: 02-2397-6776
http://youthhub.tw/nyp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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