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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5-04-13
主旨 : 日本簽證等手續費自94.4.1起調整。
內容 :
主旨:
日本簽證等手續費自94年4.1起調整。


說明:
一、依據亞東關係協會本(94)年3月28日亞協秘字第09456005430號函轉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本(94)年3月28日第45號函辦理。


二、自本(94)年4月1日起,日本簽證等部份手續費變更如下:
(一)單次簽證:原新台幣900元調整為新台幣1,000元。


(二)數次簽證:新台幣1,900(未調整)。


(三)過證簽證:新台幣200(未調整)。


(四)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間延期:原新台幣900元調整為新台幣1,000元。


三、難民旅行證明書有效期間延期:新台幣800元(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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