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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5-06-03
主旨 : 桃園縣拉拉山及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兩收費站自94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之收費標準,詳如說明。
內容 :
主旨:
桃園縣拉拉山及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兩收費站自94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之收費標準,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94年5月18日研商收費事宜會議紀錄辦理。
二、收費標準:
(一)拉拉山風景特定區:每週一至週五採半價收費,週六至週日正常(不折扣)收費。
(二)小烏來風景特定區:每週一至週五採半價收費,週六至週日正常(不折扣)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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