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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2005-03-23
主旨 : 日本政府對希望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於2005年3月11日至9月25日期間(包含上述起始、結束兩日),實施免簽証措施。
內容 :
主旨:
日本內閣會議決定「為增進2005年日本國際博覽會來訪之外國觀光客相關之法律」施行之必要政令。
因此,日本政府對希望入境日本國內之台灣居民於2005年3月11日至9月25日期間(包含上述起始、結束兩日),實施免簽証措施通知如下:
1. 對象者:持有效台灣護照者(僅限護照上記載有身分証字號者)。


2. 赴日目的:以觀光、商務、探親等短期停留目的赴日時(以工作之目的赴日時,則不符免簽証)。


3. 停留期間:不超過90日之期間。


4. 出發地、入境地點:無特別限定。


5.相關洽詢: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02)2713-8000
查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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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04中山區龍江路23號3樓 TEL:27790008 FAX:2779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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